聊城市2015年选调大学生村官拟录用为选调生人选公示
2024-04-25 21:32
根据《山东省选调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考核考察办法(试行)》(鲁组发〔2014〕23号)有关规定、《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选调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有关工作的通知》(鲁组明电〔2015〕3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录用为选调生工作的通知》(鲁组明电〔2016〕18号)要求,近期对聊城市2015年选调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简称“选调大学生村官”)进行了期满考察。根据期满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了拟录用为选调生人选,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