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诸暨枫桥镇,一份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的手迹珍藏于枫桥经验陈列馆,见证了一段“草根智慧”献计国家治理的往事。
一、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枫桥经验”,源于诸暨枫桥干部群众的创造和政法工作的生动实践。1963年,领导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二、“枫桥经验”是一面旗帜。“枫桥经验”从枫桥出发,不断与时俱进,创造性地解决不同时期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体现出持续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
三、把“枫桥经验”落实到位。我们要认真学习“桥经验”,让“桥经验”发扬光大,做到群众有事,村干部立即上门服务,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群众安居乐业,才是我们基层干部要做的最紧要工作。
只有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枫桥经验”,并形成特色鲜明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适应新时代要求,“枫桥经验”一定能焕发出新的生机活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