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口号、不是一句空话,必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保证人民依法有效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依托具体的社会实践来展开,而基层治理共同体建设则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最后一公里”发挥功能提供了实践场域。
具体而言,需要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理念、方法和途径,从以下方面推进基层治理共同体建设。基层党组织是领导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其关键作用体现在政治领导、意识形态引导、群众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等方面。
要加强基层党建引领与机制创新,一方面,构建党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各治理主体的权责利关系,体现分工与合作的有机统一,突出共建共治共享;另一方面,将回应机制、透明机制、参与机制、协商机制、协作机制、评估机制、监督机制、激励机制等有机统一于基层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民主政治全过程,激活各主体参与基层治理共同体建设的积极性,提高乡村善治水平。最后,要拓宽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最大限度激发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在促进基层民主治理过程中,进一步规范基层民主协商程序、搭建多元民主协商平台,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改革。我镇近年在全域推广的“四事四权”工作法,探索建立“党员问事—群众说事—代表议事—支部办事”工作闭环,实现了诉求搜集在网格、问题解决在网格、群众满意在网格,有效畅通了村民说事、议事和办事渠道,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为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做了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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