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广大党员干部要找准自身定位、坚定理想信念,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政治定力,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
树立正确权力观,就要搞清楚权力从哪里来、要用到哪里去,莫把“权力”当“权利”。从字面上看,“权力”与“权利”仅是同音异字之别,而在为民实践中,二者却有着千差万别。用权力为群众谋利的干部,始终与人民同甘苦、与时代共进退,以实干担当彰显干部本色,他们也终会在时代发展的浪潮中奋楫致远,在群众的拥护下笃行不怠。而拿权力为自身谋利的干部,往往置群众安危、国家兴亡而不顾,与新时代党的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背道而驰,必将被党和人民所抛弃,一步步走向穷途末路。
两种选择,体现着美丑公私,结局也大不相同。前者鞠躬尽瘁,党和国家的事业在他们的手中兴旺发达,而后者滥用公权谋私利,贻误了党的事业,败坏了党的形象。由此可见,“权为民所赋,利为民所用”,能深刻理解这一点,无疑是国家之幸,民众之福。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行使权力的目标和追求,才能不负群众期望、不负时代使命,让权力用得其所、用得其法,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树立正确权力观,就要弄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莫把“职权”当“特权”。权力越大,诱惑也就越多,滥用起来就越危险。常言道,“位高不能擅权,权重不能谋利”。越是“高处不胜寒”,就越要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受得住清贫,管得住自己,不被“诱惑”遮望眼,方能身在更高层。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层层推进、步步深入,“苍蝇”不断落网,“老虎”纷纷显形。尤其是今年党纪学习教育的深入推进以来,更向全体党员干部释放鲜明信号:干部的权力是人民给的,而权利是给人民的。若在“权力”面前肆意妄为,在“权利”面前贪得无厌,必将遭受查处、接受审判。
“权力的行使与责任的担当紧密相联,有权必有责。”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为人民谋利益的义务也就越大。金末元初的元好问有诗云:“当官避事平生耻,视死如归社稷心”。敢为才能有为,无为终将无位,“芝麻官”也有“千钧担”。广大党员干部切勿因为职位高低、条件好坏、年龄大小而降低了干事创业标准和目标。要有严以用权的正气和善于用权的底气,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真正做到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要拿出“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实干,用好自己有限的权力为群众争取最大的利益,方能无愧于党和人民,无愧于自己的身份和我们所处的伟大时代,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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