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项重要工作,是乡村振兴干部的重要抓手,也是群众最为关心的现实问题。 乡村振兴既要塑形,更要铸魂。以健康向上、积极正确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乡村振兴铸根立魂是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职责所在。当前,四风陋习等不良风气在农村仍未杜绝,影响了乡村振兴的进程。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通过一体推进法治、德治与自治,在塑造文明乡风、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中破除四风陋习,促进乡村新风养成,才能为乡村振兴提供源源不绝的内生动力。 遏制陈规陋习,推进“法治”。以严刹婚丧嫁娶奢侈浪费之风为突破口,严查基层党员干部借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引领带动基层广大群众提高法纪意识,主动摒弃不良习俗,倡树新风正气。同时要创新手段和载体,坚持党组织引领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组建村民议事会、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有效遏制陈规陋习,使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社会风尚更加浓厚。 促进文明乡风,推进“德治”。通过深入推进家风家规建设进农村进农户,寻家训、亮家规、评家风、树家德的方式,弘扬优良家风。在农村人口密集处建设饱含清廉元素的墙廊、庭院、村落、乡道、广场等文化景观,制作一批评书、快板、相声、小品等老百姓喜闻乐见廉政文化精品,开展廉洁教育,同时要深入挖掘当地优秀乡土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中的新内涵新价值,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清廉之风引领带动社风民风。 潜移默化熏陶,推进“自治”。将破除四风等陈规陋习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新风烙印在每个村民的心坎上,在潜移默化中熏陶感染、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规出好风气,约出新时尚,切实提升乡村振兴发展的内生动力。 法治、德治、自治三者缺一不可、紧密相连,但又各具特色,彰显着不同的治理智慧。其中德治和自治最能激发群众内驱动力,在基层一线深化德治和自治必须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实现思想上崇德、行动上立德、导向上树德,在春风化雨中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治理格局。 郑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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