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干部“身正”要从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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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言+ 发表于 2023年12月29日 19:23:4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句话说明,领导干部要自身端正,起到表率作用。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背景下,青年干部要想做到“身正”,就应当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领导干部尊不尊法、学不学法、守不守法、用不用法,人民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并且会在自己的行动中效法。”作为人民群众的服务者、基层工作的“螺丝钉”,青年干部更应当从法治入手做好工作,努力在全社会释放出法治的信号。因此,青年干部要成长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先行者,才能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起到表率作用,为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

  树立法治观念,做尊法先行者。“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青年干部要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首先要解决好尊法问题,只有真正尊法,才能培养好法治思维,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因此,青年干部要要带头树立法治观念,树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信仰,发自内心尊重法律、信赖法律,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

  培养法治思维,做学法先行者。青年干部要培养法治思维,必须掌握法律基础知识,这就要求青年干部积极参与到法治学习教育活动之中,主动了解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尤其是重点了解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对于青年干部而言,在处理基层事务的过程中,要扎实学习婚姻家庭关系、劳动权利保障等法律知识,学习掌握矛盾纠纷调解处理能力,当好学法先行者。

  严守法律规定,做守法先行者。青年干部要自觉守法,一方面,在日常生活中遵守法律,严守法律界限。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法治观念落实到每一项具体行动中。另一方面,要在工作中守住清正廉洁的政治底线。要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党内纪律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过程中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切实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普及法律知识,做用法先行者。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需要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青年干部要定期参与基层普法宣传活动,在街道、社区、企业等地组织具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青年干部更应当在日常工作中贯彻落实法治观点,用法律法规解决工作中的各项问题,依法创新设计工作体制机制,将法律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大的社会治理效能,促进法治社会、法治国家建设。

  刘玉洁(武汉市武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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