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问题无小事,重中之重是民生。近年来,随着自媒体行业的爆火,各种类型的食品添加剂逐渐被公众所知悉,同时食品安全问题也得到了十足的关注,作为一个拥有十四亿人口的大国,守住“舌尖上的安全”,已是迫在眉睫,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但仍有一些不法商家无视法规,屡屡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动手脚,像2008年臭名昭著的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又或是在今年315晚会上曝光的“梅菜扣肉、炸串、豆浆、淀粉肠”等等,可以说涉及的食品种类多样、琳琅满目,让人瞠目结舌。如此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究其原因,其一是商家的求利心里作祟,为了降低成本,不惜往食品中添加各种“科技狠活”,久而久之也便愈演愈烈,形成恶性循环;其二是监管存在一定难度且难以形成震慑作用,首先由于监管涉及多部门,其职能相互交叉,而信息交流又不够完善有效,导致食品监管还留有一定空白区域,时而出现“踢皮球”现象,其次是处罚相对较轻,与商家获取的高额利润相差甚大,导致商家明知违法而仍不改正,违法问题难以得到有效处罚。其三是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淡薄,且维权渠道不畅通,一方面,消费者在碰到问题食品时,认识这是习以为常的事,并不会想到这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选择进行维权付出的时间、金钱与获得的赔偿不成正比,这也让消费者最终职能选择沉默了之,加剧了不法商家的嚣张气焰。
食品安全问题涉及每个人的切身安全,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首先,完善法规制度体系,从原材料的生产、加工、包装到销售形成全链条、无空白监管,加强各职能部门协调联系,分解监管任务,细化考核方式,如可以区县为单位,由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牵头,涉及的主管部门配合,形成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共抓共管监管常态化体系,加大处罚力度,建立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让不法分子不敢犯。其次要提高消费者法律安全意识,由主管部门牵头普及《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深入解读,畅通消费者维权举报渠道,降低维权成本,要让消费者敢于也愿意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再者是构建全社会共同治理体系,食品安全问题的复杂性、反复性、艰难性如果仅仅依靠政府监管是远远不够的,要适当鼓励引导消协、自媒体、人民群众等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完善自上而下的多方参与机制,壮大加强政策支持,合理制定食品安全共治相关规章制度,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的良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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