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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山东考察时再次对党纪学习教育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创造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业绩。
以案为鉴,在常学常省中绷紧纪律之弦。讲政治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政治忠诚的“方向盘”把不牢迟早会翻车。在学习警示教育的过程中,很多党员干部都是以“看戏”心理一笑了之,置身事外,熟不知警示教育没有“局外人”,党员干部必须坚决摒弃“看戏”心理,警示教育片不能白看、警示案例不能白学,要在警醒和反思中敬畏组织,“借‘前车之覆’,明‘后车之鉴’”,要以这些典型案例为镜鉴,反躬自省、常学常省,全方面对照检视反思,绷紧纪律之弦,始终做到警钟长鸣。
心存敬畏,在慎始慎终中保持浩然正气。在拒腐防变的路上最难战胜的“敌人”是自己,如果战胜不了自己,对于党员干部来说,不管有多大的功劳,所有的成绩和荣誉都会毁于一旦。“破法”始于“破纪”,“破纪”始于“破心”,“第一次”是人的一种心理防线,一旦打开,欲望便会一泻千里,就会陷入“一次守不住,次次做让步”的怪圈。因此,党员干部要常怀律己之心,心怀敬畏,守好“慎初关”,时刻把党纪党规当做戒尺,保持浩然正气,不让贪欲迷失双眼,不让诱惑葬送自身。
严守底线,在遵规守纪中行稳致远。个别领导干部以自己的贪腐逻辑定“收钱规矩”、划“可控范围”,底线的荡然无存,恰如“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没有不出事的。表面上看对纪法有所畏惧,但实际上知而不遵、畏而不止。所谓的“底线”也变成了界限错位、底线丧失。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明白,不触碰不逾越纪法红线是对自己最大的保护,要将自己的行为约束在纪法红线之内,不在纪法的遵守和执行上出现偏差。“大贤秉高鉴,公烛无私光。”我们要把手中的权力看作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信任和重托,要让组织纪律切实成为党员干部思想和行为不能超越的警戒线,真正做到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惑、不为权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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