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巧用“加减乘除”,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明确党纪学习教育“八问”,把答题成果转化为履职担当、攻坚克难的实际行动,打好党纪学习教育“收官战”。
“党纪教育-形式主义”全方位学“纪”,在逐章逐句中明确为什么学、该怎么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硬起手腕抓纪律建设,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此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因此,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以“实”为先,力克形式主义,警惕简单化、形式化、浅层化、走过场等问题,避免照本宣科、以会代学、学用脱节等情况。广大党员干部要静下心来深学细悟,深入领会修订《条例》的思想观点、重点论述、着力方向和逻辑脉络等,牢牢抓住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这个“总开关”,学思践悟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主旨要义,真正以“学习争先”实现“思想领先”“作风率先”。
“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全覆盖知“纪”,在常悟常新中明确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让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党的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明晰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诸多现实案例表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将党纪国法视为悬在头顶的“三尺利剑”,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学习与遵守党规、国法双重要求。一方面,将《条例》作为学习重点,通过个人领悟学、集体深入学、专题研讨学、警示教育学等方式,把党纪理论学深学透学扎实;另一方面,要持之以恒地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关联的法律法规,将法律法规作为履行职责的根本依据,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从“法言法语”到“纪言纪语”,广大党员干部要弄明白哪些行为是允许的,做到心中有责,更要知道哪些行为是禁止的,做到心中有戒,勇于带头向违纪行为“亮剑”。
“职责使命÷纪律红线”全动员明“纪”,在自警自励中明确目标是什么、标准是什么。“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依然复杂,一些党员干部权责意识不清、底线意识不明,仍对党规党纪缺乏敬畏之心。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要将“权责”和“红线”当作关键词,牢牢抓住政治纪律这个“总开关”,深入学思践悟“六大纪律”的核心要义。同时,借“前车之覆”明“后车之鉴”,深刻剖析、灵活运用不同层面、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探索创新路径和多样载体,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以案说纪、以案说责”,让党员干部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深刻认识到哪些“红线”不能踩、哪些“防线”不能越、哪些“雷区”不能闯,绷紧廉洁自律之弦。
“思想自觉×实际行动”全过程守“纪”,在对标对表中明确当什么样的干部、作什么样的表率。党的纪律既是履职从政的“紧箍咒”,也是干事创业的“护身符”。党员干部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对象,又是保障落实管党治党的重要执行者,要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做到“慎初、慎独、慎微”。认真践行群众纪律,面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多下基层、深入群众,脚踏实地去调研,深入实际去思考,全力以赴去解决,把“人民至上”的理念融入实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忠诚、干净、担当体现在推进乡村振兴、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等各项工作中,实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的良性循环。(叶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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