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检察机关是我国的法律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大格局中担起重要责任。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学笃用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深刻理解生态文明思想的时代意义和科学内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这个“国之大者”,切实把生态检察这项事关民生福祉和发展大局的工作抓实、抓细、抓好,紧盯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能动履职、精准发力,为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努力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贡献检察力量。
二、抓实“长江流域大保护”,重现一江碧水。当前长江流域保护的“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已经深入人心,产业转型升级、沿江岸线整治、“十年禁渔”等举措正在落地见效,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变化。为了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不仅应当进一步加强检察监督,清退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关闭造纸小作坊、关停江边挖沙场,也要注重农业污水排放,畜牧业污染排放,多措并举,发挥监督职能,与各部门合作,持续改善岸线生态环境。
三、做好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把生态环境保护做深做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是检察履职的重要工作之一,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一方面,要积极自行寻找线索,在调查核实后,向当地环保部门发送检察建议,建议环保部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另一方面,要建立统一的调查取证制度,完善证据保全,完善建立检察办案追踪监督机制,从而破解调查取证难的困境,促进公益诉讼顺利进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主动服务“六稳”“六保”,打赢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在生态环境改善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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