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员干部身在一线,与群众联系密切,最为了解群众的急难愁盼,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环节,更是推进基层治理、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中坚力量。但仍有部分基层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淡薄、在利益的驱使之下产生“微腐败”。“微腐败”有多种表现形式:如村干部在惠农政策补贴、享受低保等方面给亲友“开后门”,在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治理等方面截留挪用,等等。看似微小的“腐败”,却破坏党群关系,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基层党员干部如何提高警惕,避免“微腐败”呢?
一、破除“不思己过”的看客心理
“看客心理”就是对于各种不道德不文明的现象,只要不妨害到自身利益都会选择“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更不会去审视自身,反思已过。思想上的轻视进而导致行动上的麻痹迟缓。我们应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常思己过,自我审视,正确使用好手中权力,做到讲原则、讲底线、按规矩,远离“高压线”,摒弃“看客心理”,从而从根本上铲除“微腐败”的滋生土壤。
二、破除“不伤大体”的侥幸心理
“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偶尔收点礼也不过分”“偶尔请客吃饭也没啥”“偶尔公车私用也影响不了什么”……许多个“偶尔”在基层党员干部眼里并不是大事,即“不伤大体”。但腐败不分大小,一旦突破底线,迎接我们的可能就是“溃堤”之难。党员干部要破除侥幸心理,在小事、小节上提高自控能力,加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自控能力,坚决抵制“微腐败”。
三、破除“不犯众怒”的圆滑心理
前段时间,新华网的一篇名为《年轻干部,别做“小油条”!》刷屏朋友圈。不管“老油条”还是“小油条”,都是圆滑世故、见风使舵、令人束手无策的头疼存在。怀有“不犯众怒”的圆滑心理而“微腐败”,自以为影响不大,但损害的还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员干部要常存敬畏之心、警惕之心,筑牢廉政防线,时刻保持清醒自持,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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