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人人有责——荆门市市场监管局发出首个食品行业终身从业禁止令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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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俊凯 发表于 2023年10月30日 14:50:0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事关人民健康。近日,荆门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决定,终身禁止两名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经营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这是我省发出的首个食品行业终身从业禁止令,也是2021年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增加限制从业等处罚种类后的首次运用。这一举措,体现了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和零容忍,彰显了对违法犯罪分子的严厉打击和震慑,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据报道,两名被禁止从业的经营者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然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这些保健食品虚假标注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及相关食品批准文号,经检验均检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成分。这种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食品行业的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因此,对于这类犯罪分子,不仅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还要依法采取限制从业等行政处罚措施,切断其再次危害社会的可能性。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人员,在一定期限内或者终身不得从事与其违法行为相关的工作。这一规定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了更多的处罚手段和依据,使其能够根据案件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灵活运用不同种类和程度的处罚措施,实现对违法行为的精准惩戒和有效预防。荆门市市场监管局发出的终身从业禁止令,就是对这一规定的积极贯彻和落实。这一举措不仅体现了对两名犯罪分子的个别惩戒,也体现了对整个食品行业的普遍预防。通过对两名犯罪分子进行终身从业禁止,可以有效防止他们再次利用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岗位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也可以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让其他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深刻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和严重性,增强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义务、保障食品安全质量的意识和能力。

  食品安全,人人有责。作为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应该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守食品安全底线,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健康、优质的食品。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应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时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采取有效的处罚措施,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消费者,应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理性消费,维护自身权益,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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