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处开凿于北魏晚期的摩崖造像,被当地村民以“还愿”为由用颜料涂抹至造像表面引起广泛关注。该处造像于2021年发现,由于发现时间较晚,目前还未纳入文保单位,这些摩崖造像被涂抹上彩色颜料后,完全变了样,甚至可能影响到了造像内部,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害。
在这次事件中,让人无奈的地方是,毁坏摩崖造像的多是七八十岁的老人,文物保护意识较为落后,并且由于年龄问题很难用法律手段进行惩戒来维护文物保护的严肃性。然而个人私修文物涉嫌违法,如果不对破坏者进行责罚,则很难树立正确保护文史古迹的群体意识。考虑年龄等各种原因,相关责罚可酌情减轻,但免罚恐怕很难起到警示作用。这种被动的局面也让人质疑,为什么没有提前将摩崖造像保护好?而仅仅只是只对该处文化古迹搭了棚子,安装了监控,并没有采取其他的保护手段,等到发现被破坏时为时已晚。
关于此处摩崖造像,相关负责人指出其开凿工艺在四川地区属于首例,具有很大的研究意义。在准备工作完成之前,或许当地理应想方设法保护好,让它发挥最大的学术价值。众所周知,石刻造像往往偏僻、不可移动,无法放在博物馆精心珍藏起来,在长期的风吹日晒下,难免出现各种风化朽腐,或者颜色脱落的情况。正因如此,石刻文物被破坏的概率可能会更高。但越是如此,越应该形成针对性的保护机制,不断完善防护措施。毕竟,被颜料涂抹已经算破坏程度相对较轻的了,如果遭遇人为凿刻损毁,伤害是不可逆的。
有关文物的保护法中提到,文物工作要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为准则。既然是“保护为主”,那就该将保护放在第一位。更何况是偏远地区的文物,本身发现就较晚,经历了长时间的风吹日晒,或许在还未被发现或者未纳入文保单位的情况下,就已经造成了一定的损伤。此刻就急需加强保护力度。或许提前投入精力,采取相关保护措施会增加人力物力投入。但反过来想一想,要是保护力度不够,发生破坏后需要投入的修复成本,是不是远比提前加强投入更高?更不用说,文物被破坏可能造成一些不可逆的隐性损失。
文物古迹是历史文化的载体,对于偏远地区的文物,则更应加强保护力度,增加人力物力的投入,同时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科普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多方携手、共同努力,让这些历史文化遗产能更好地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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