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动宪法完善发展、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全党全社会宪法意识明显提升,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果丰硕。广大党员干部应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将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尊崇和执行宪法的实际行动,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崇尚宪法首先要认识到宪法的重要性。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既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保障。新任职国家工作人员都要进行宪法宣誓,目的就是形成对宪法的敬畏,增强法律意识,从入职的那一刻起就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
二是做宪法的自觉遵守者。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新时代党员干部要立足自身岗位实际,自觉在法律的框架内行权用权,坚决不迈出法律红线,做宪法的自觉遵守者。
三是做宪法的坚定捍卫者。党员干部不仅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还要做宪法的坚定捍卫者。党员干部要紧密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实施,针对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充分发挥理论宣传宣讲优势,通过现场讲解、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品等形式持续推进普法宣传志愿服务,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将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人民群众能够自觉遵守宪法,做宪法的捍卫者。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我国宪法是最广大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具有科学性、人民性,广大党员干部要引导人民群众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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