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巡视在基层的延伸,当前区级巡察工作作用进一步得到突显,重要性更加显著。要做好区级巡察,发挥好统筹协调、服务保障、指导督导的重要作用,巡察机构需努力当好“三员”,来推动区级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当好“协调员”,确保巡察及时全面。首先,协调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区委巡察办要及时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有关精神,将上级巡视巡察的最新工作要求与区委重点工作相结合,将上级工作要求和区委重点工作,转化为区委巡察工作的重点,认真制定巡察方案,精准实施政治监督。其次,要协调好重要会议及时召开。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积极筹备,按时召开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领导小组汇报会等会议,并及时反馈落实会议要求,做到行动迅速、贯彻到位,坚决维护巡察的权威性。最后,要在巡察过程中协调好各方力量。一方面协调被巡察党组织做好与巡察组的对接工作,另一方面协调纪检、组织、宣传、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提供被巡察党组织的相关信息及政策和专业人员支持。
二是当好“服务员”,确保巡察保障到位。区委巡察办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每轮巡察前,要向区委建议选派政治素质好、领导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巡察组组长和副组长,抽调熟悉纪检、党务、财务、审计的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巡察工作,为巡察工作做好人员保障。要配优区委巡察组办公场所,为每个巡察组配备巡察专用办公室和电脑、打印机等设施设备,提升巡察组工作办公条件,同时在财政规定的要求内,多方询价,为巡察组安排好住宿酒店,让巡察组住得舒心,工作顺心。要定期到巡察组驻点酒店召开办组联席会,解决巡察组工作上的疑难问题,做好巡察后勤保障工作,在区委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区直部门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确保巡察节奏紧凑、质量高效。
三是当好“督导员”,确保巡察有条不紊。开展指导督导是区委巡察办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巡察工作成效。在巡察前,要提前做好巡察方案拟定、巡察对象选择、巡察组人员抽调、业务培训等准备工作,严把方案质量关、对象合理关、人员能力关、培训效果关。在巡察中,要做到每个巡察组指定1名巡察办干部作为联络员,贴身跟进巡察组工作,及时向巡察组传达上级精神和区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最新要求,了解巡察组工作进展情况和生活需求,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巡察组驻点结束后,要指导巡察组做好巡察问题底稿归档,巡察数据录入单机系统,提升巡察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要督促巡察组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意见,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清单和问题线索,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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