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treasure631 于 2024年2月4日 08:35 编辑
痕迹管理来自于生产实际,原本指的是在各种管理工作过程中,从时间和管理内容方面,不留间隙、空白或死角的缜密的工作记录,留下工作的证据。近年来,在机关事业单位,痕迹管理也被广泛应用。痕迹管理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可以有效复原已经发生了的活动,可供日后查证。但是,痕迹管理也是一把“双刀剑”,容易产生一些问题,值得警惕。科学适度的痕迹管理,是检验过程真伪、提高工作质量的有效途径。
基层部门痕迹化管理本意是突出工作落到实处,责任细化到人,对于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十分有益,也能有效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留下科学合理的“痕迹”,体现了广大干部工作人员严谨的工作作风,这些痕迹作为工作考核的佐证,督促着基层部门积极干真事、做实事。痕迹化管理必然是提高基层工作者工作质量、激发工作积极性的有效举措。
但是在基层一些地方,对相关精神理解不透,机械执行,存在着处处留痕、事事留痕等“过度留痕”问题,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既不利于工作中问题的有效解决,也会加重基层工作人员的负担,还会受到群众诟病,影响政府形象。如果矫枉过正容易成为痕迹依赖,如果过于倚重痕迹,督查考核是指挥棒,刮什么样的“检查风”、就下什么样的“工作雨”,以痕迹来判断工作是否落实,以照片、影像资料和文字记录判定责任是否到位,反而会过犹不及,使得新形式主义冒头。
相关部门曾印发《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改进督查检查考核办法,必要的记录、台账要看,但主要看工作实绩,不能一味要求基层填表格报材料,不能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要最大限度实现痕迹管理的作用,一方面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最大限度反映工作全貌、避免以偏概全,全凭“痕迹”说话要分出责任层次,分解工作任务,针对各级、各部门有针对性考核,考察一个干部,其显在的痕迹、看得见的绩效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内在的心迹和潜绩。另一方面要增强基层工作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基层的问题和矛盾基层干部最清楚,各级各部门要适度放权,给基层解决最紧要问题的时间和精力,避免疲于应对留痕带来的虚耗,把该留的痕迹留好,把该解决的问题切实解决到位。
政声人去后,百姓论是非。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非功过自有百姓评说。不能让“痕迹”遮望眼睛,看不到百姓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真正的工作痕迹,应该是留在百姓心中,最大的工作成绩应该是百姓的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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