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倍加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自觉做到心中有民、履职有力,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融入政绩观、价值观,融入一切决策、一切工作,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心中有民 履职有力”要坚持办实事。“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党员干部要以“常怀为民之心,常修为政之德”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心里始终揣着百姓,设身处地考虑群众的意愿和利益,把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和难点作为工作的出发点、着力点和突破点。如何真正把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让群众可感可及,是检验党员干部能力和作风的一把标尺。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多到田间地头,多到群众院内灶旁,多到群众生活的网格去,少走“规定路线”、多走“自选路线”,少走大路、多走小路,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多办一些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感到满意的实事好事。
“心中有民 履职有力”要善于听民意。“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民生实事办得怎么样,还有哪些事情办得不到位,群众心里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党员干部要摆正位置、端正态度,善于听“群众意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在制定各项政策和做决策之前要深入开展调研,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及时、全面、深入掌握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愿所盼,全面做好政策宣传、答疑解惑、化解矛盾、为民解困等工作。要多考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各项决策部署更加贴近百姓、贴近生活、贴近实际。
“心中有民 履职有力”要广泛聚民心。“ 民心乃国之根本,百姓安危皆系之。”党员干部权力来自人民,工作政绩要接受人民群众的检验,只有赢得群众的信赖和认可,党员干部才会在为民服务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党员干部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加强作风锻炼,并把它们作为自己立身行事的重要准则,不仅要内化为信念,更要落实在行动上,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当好人民“公仆”。要坚决抵制摒弃衙门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勤政为民、廉政为民,做人民的“勤务员”。要恪守“对己清正,对人公正”的信念,认认真真做好每一件实事,以平和的心态对待自己的得失,甘为人梯,不争名、不揽功、不图利,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任。(李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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