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过去一段时间里没有任何交通违法记录,当你不小心发生情节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时,交管部门只对你进行警告而免除处罚;不仅在交通领域,在税务、环保等等诸多领域如果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子行政处罚,这被称为“首违不罚”。
所谓不罚,是在人文关怀中指出错误,在互相理解中提升责任感,显示出法律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避免机械化执法可能带来的不和谐因素。“首违不罚”是一种柔性的执法手段,给予市场主体自我纠错和知错就改的空间,同时体现行政执法的人性化、文明化和法治化。如此一来,不仅不失力度,反而彰显了温度,具有厚度,带来诸多的好处。第一“首违不罚”有利于促进个人和企业的自律。对于初次违法者,行政部门的警告或指导可以使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从而在以后的日常生活和生产经营活动当中更加自觉地去遵守法律法规。第二“首违不罚”有助于帮助行政执法人员明确执法标准,按照既定规范化流程快速办理手续,同时因免除了当事人可能遭受的惩戒,减轻了执法阻力,避免了行政争议,从而提升效能。行政机关对小案件的办理更加迅速,也有利于执法资源向重大案件倾斜,在整体上提高执法效率。第三“首违不罚”极大的增强了政府的公信力。法治信仰的培养有利于每一次执法过程当中都能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用文明人性化的执法服务群众温暖人心,这样的执法工作更加贴近民生,增强了法律在群众之中的接受度,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尚法律,自觉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
然而在落实“首违不罚”制度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方面由于对制度的理解不够深入,一些基层执法人员对其适用范围和把握条件并不准确,导致实践过程中出现了乱用或误用的情况;另一方面由于“首违不罚”制度尚处于探索阶段,一些配套的措施也并不健全。为了更好的将“首违不罚”推行下去,惠及更多民众,应该从以下几点发力。
第一不断完善“首违不罚”的清单。在国家层面应制定更加详细的实施办法,明确“首违不罚”制度的适用范围条件和程序等;在地方层面也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操作细则,确保制度能够顺利的实施落地。
第二继续加大“首违不罚”的宣传。一方面持续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组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常态化、全系统的执法业务大学习和岗位大练兵,不断健全执法队伍实战化的教育培训机制;另一方面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制度的认知性和接受性,增强公众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感。
第三加强“首违不罚”过程中的监督。必须严格规范执法机关“首违不罚”裁量权的适用,防止滥用,避免制度产生一些负面效果。对于滥用权力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起到震慑作用。同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并得到有效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