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要求“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在基层实践中,我们要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契机,带着“不刻意、无私心、无功名”的三重境界,学好党史、修好“心学”、凝聚力量,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不刻意而高,要学到“革命理想高于天”的初心。《条例》要求党员干部“坚持学党史和悟思想相统一”,要“全面系统学习党史”。要做到真学真信真懂,就不能刻意去学、作秀地学、为了学习而学习,要抛弃一切杂念,真正去学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精神谱系,去学党的不懈奋斗史、不怕牺牲史、理论探索史、为民造福史、自身建设史。要克服庸俗的学习、“形而上”的学习、完成任务的学习,真正带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去学习党史,真正带着增长知识、开拓眼界、净化内心的目标去学习,真正带着把看家本领、兴党本领、强国本领学到手的志向去学习,牢牢掌握党在长期奋斗中积累的宝贵历史经验,才能真正做到凝心铸魂筑牢根本。
无私心而修,要学到“心底无私天地宽”的仁心。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党员干部要修党性、无私心,要守初心、守民心,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才能真正锤炼党性。要正确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要明白干事创业不是为了个人升迁,不是为了一家老小的小日子,绝不能“因私废公、因私害公”。在学习中要注重修炼党性,只有践行“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理念,才能真正学透学深,只有把自己的小我融入祖国的大我、人民的大我之中,把个人奋斗融入党和人民事业之中,才能更好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无功名而治,要学到“苟利国家生死以”的公心。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在内心中要看淡个人得失、看开功名利禄,始终以人民之心为心,把“让人民生活幸福”放在最高位置,“国而忘家,公而忘私”。党员干部要有“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大情怀,甘于奉献,善于推功,勇于冲到第一线,敢于碰“烫手山芋”,不怕“壮士断腕”,讲真话、听批评,一心只为干事创业。“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是不变的初心,更是坚定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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