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皆有度,过则犹不及”。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要“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就是既要把握好交往的尺度,又要积极作为,主动为市场主体服务。唯有正确把握新型政商关系,才能使两者相互促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更好的为社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是在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之下,为实现我国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障的总体要求之一。
扶正思想,当好“引导员”。扶正思想、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落实到全面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上,就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尤其是党政部门要增强市场意识、服务意识,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气神,杜绝为了片面追求政绩、树立个人形象,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持续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维护良好社会营商环境。要准确把握“亲清”的内涵,规范政商交往的行为,既在纪律红线面前保持亲而有度,又在履行职责上清而有为。
助企纾困,当好“服务员”。放下官本位思想,无事不扰、有事上门,俯下身子、放低身段,甘当企业的“服务员”。强化挂钩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关口前移,强化问效问责,对企业反映久拖不决的问题进行责任倒查,如果因部门不作为、不担当,导致政策无法落地,要严肃追究问责。坚决纠正少数干部与企业家交往心存顾虑,害怕越界和违规,搞“软拒绝”,对企业合理诉求不热心、不尽责,“脸好看、事难办”,因怕担责而不作为、不敢为。同时,坚决惩治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的行为。
手握戒尺,当好“监督员”。传统的政商关系由于边界模糊、缺少规范、监督乏力,很容易导致一些领导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甚至甘心被“围猎”,走上了违纪违法的犯罪道路,教训十分深刻。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公职人员守牢纪法底线,做到纯洁交往、公心为企、亲不逾矩、公仆本色、廉洁用权“五个坚持”,让亲而有度成为自觉。进一步加大对政商交往行为的日常监督力度,严肃查处政商交往中的不正之风,严厉查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铲除破坏政商关系的污染源,营造政商交往的良好生态,推动构建更高水平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供坚强政治保障、纪律保障、作风保障。(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 杨晓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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