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现代化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制定与推进工作逐渐成为党和国家关注的重要议题。“基层不牢,地动山摇。”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以“三治”为抓手,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工作。
治理体系现代化,夯实基层治理“战斗堡垒”。“经邦有术,持之以理。”社会治理是一个动态过程,需要久久为功、善作善成。要加强有效治理体系顶层设计,理顺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快健全现代化法治体系,彻底摒弃传统的“人治”观念,不断培育和营造崇法敬法的法文化环境与氛围;不断完善创新治理体制机制,完善条块间协调制度联动、多元主体协同机制,创新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机制。
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社会治理“服务效能”。坚持党建引领实现多元主体共治,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提升基层治理的执行力;持续推进资源整合,提高基层组织的自治能力,将“事无巨细”的管理模式转变为“精细化”的管理模式,依法依规进行资源分配,确保资源分配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合理化;树立“服务治理”理念,深刻认知治理重心在基层、治理重点在服务,深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治理方式现代化,实现社会治理“刚柔并济”。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转型,既是思想观念的转变,也是方式方法的深刻变革。要坚持优化参与环境,促进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基层治理,以法律制度保障公众参与,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定期收集民意,强化公众参与基层治理归属感,构建基层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公众参与基层治理的有效性和持续性;加强平台建设,以智能化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加快推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的智能化治理新模式,助推基层治理驶入“快车道”。(庆元县左溪镇 刘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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