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度者,正之至也”。法治是乡村善治的根本保障,是服务乡村经济发展、建设文明乡风、振兴乡村文化的关键支撑。法治建设的根基在基层、薄弱区域在乡村,我们要把“法治”融入基层工作的各个方面,助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完善法治保障体系,推动法治工作落地见效。坚持用法治思维引领乡村振兴,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头雁”作用、推行“法律明白人”制度,完善以自治为基础、以法治为保障、以德治为先导的基层治理模式,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维护宪法权威等法治观念,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争做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实践者。
拓宽法治宣传渠道,促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常态化开展普法专题活动,不仅要上大街摆“摊子”普法,还要到农家坐“凳子”用法化解纠纷,将入户宣讲和新媒体传播相结合,不断增强村民的法律知识。同时,建设专门的法律服务咨询平台,为农村群众提供“一站式”无偿法律援助,在帮助村民处理法律问题的同时,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基层文化宣传阵地的作用,依托文明实践站、文化礼堂、法治广场等资源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让村民在潜移默化中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打造法治服务队伍,确保法治建设后继有人。法治服务队伍是推进乡村法治建设的根本支撑,应坚持引进和培育并举,逐步形成一支战斗力强、执行力高的乡村法治人才队伍。要不断引进优质法律人才扎根基层,并完善配套建设、做好服务保障,让更多法律人才愿意留在乡村、建设乡村。同时,以基层组织为基础,对村主职和后备干部开展基础法律培训,让村干部具备基本的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持续开展“送法下乡”等活动,让乡村群众都能够了解法律、掌握法律,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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