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深入贯彻掌握修订后的《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央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号召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纷纷动员部署,通过举办专题读书班等方式,扎实有序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需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练好“三字诀”,加强理论武装、避免表面文章、保持清正廉洁,持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品质。
在“深”字上下功夫,学深悟透,加强理论武装。知为行之始,学为用之先。只有深入《条例》,才能做到铭记于心、融会贯通,才能心中有戒尺、行动有准绳,才能不断提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党纪学习教育必须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认真学《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新修订的《条例》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了严格党纪的新要求。必须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把《条例》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搞清楚、弄明白,进一步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不断深化对《条例》的理解和运用,真正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使遵规守纪成为自觉行动。
在“实”字上下功夫,求真务实,避免表面文章。做表面文章与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背道而驰,是我们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必须要克服的“敌人”。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学党纪党规要注重内容而不应拘泥于形势,要真正静下来、沉下来学,做到入脑入心、避免留痕不留心。同时,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学纪、知纪,最终需要落实到明纪、守纪上来。必须对表对标,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逐条对照《条例》自查自纠,做到既查摆问题和不足、又查找问题的根源,既搞好“当下改”、又注重“长久立”,勇于自我批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察觉、及时纠正。
在“常”字上下功夫,自警自省,保持清正廉洁。“照影自观身若水,无尘无垢自清明。”党的纪律如同一面镜子,能够照出我们思想行为中的“杂质”,帮助党员干部时时处处审视自身,“正衣冠”、“明得失”。党员干部要时常自我反省、省察克治,以清除思想之垢,革掉行为之弊,保持思想纯正,做到言行不逾矩。要定期“向内看”,拿“显微镜”“放大镜”检视自己,见微知著,从而查漏补缺、杜绝祸患。要在细微处严格要求自己,时时慎始、事事慎微,做到防患于未然,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底色。要把党纪学习教育同解剖正反典型结合起来,做到“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从而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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