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民族心、民族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精神财富,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维护民族独立和民族尊严的强大精神动力。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全面总结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成功经验,把握爱国主义教育规律特点,对爱国主义教育做出了系统规定,将爱国主义教育作为立德树人的鲜明底色。
一方面要教育引导学生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和最大的制度优势,深化对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立志听党话、跟党走,立志扎根于人民、奉献国家,把自身的理想同祖国的前途、把自己的命运同民族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增强爱国意识和爱国情感,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让爱国主义精神在学生心中扎根,在社会实践中厚植家国情怀、增长知识才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自觉履行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另一方面要推动多方参与爱国主义教育形成强大合力,爱国主义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创造学校教育小环境,也要营造社会教育大氛围,既要要练好“内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也要借好“外力”,充分用好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的支持保障措施,加强与家庭、社会等各方面的沟通协调,不断完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体制机制。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小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应当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他们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把热爱祖国融入家庭教育。各类教育行政部门、各类各级学校应当充分运用好红色资源、文物古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推动构建社会大课堂,持续增强爱国主义教育的系统性、丰富性、针对性,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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