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推动实现住有所居。但是,以武汉,重庆等城市为例,涌入大量务工人员,出现了“夹心层”人群,即够不上廉租房的申请标准, 也没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能力,或者是不符合经济适用房标准,同时又买不起商品房等中等偏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
一、存在问题
(一)公租房动态监管缺位。公租房相关机构管理精细化程度不足,湖北武汉虽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公租房的管理体系,分工明确,但是其公租房的退出管理,没有设置,专人进行专业的实时动态跟踪,难以让租户按时退房,而有些分管的事业单位管理权责不清,管理起来形成“九龙治水”的问题,相互“踢皮球”等推诿问题,还有些部门员工多数是借调来的临时工,对于政策不了解,难以保证公租房管理的质量。
(二)租金缴费模式及配租期限设置不合理。公租房的受众基本是收入为中下水平的人员,那么租金和租期是他们考虑是否租赁的决定性因素,在2016年武汉公租房调研报告中显示,部分小区采取的租金模式是交付房屋前,租户应支付首期租金(季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一个季度的租金)、使用押金(1000 元)和其他相关费用,符合补贴标准的,再发放租金补贴。对于从事公共服务人群而言,租金门槛偏高,很难承受的前期一次性需缴纳的费用。
(三)公租房居住体验感差。武汉公租房满意度调研报告中显示,,2人及以下的比例占79.78%,3人居住占20.22%,大多集中30-50 ㎡,大户型的房源较少,58.85㎡的只占18.54%,难以满足部分公共服务人员的需求,并且户型比较单一,大多为直套式一居室;又因每层住户较多,在采光、通风上不太容易兼顾,有的户型卫生间为封闭式,通风效果较差。同时使用率低,每层有四个楼道,楼道面积加大,使得公摊面积在原本总面积就不大的公租房处于尴尬的处境,更有甚者存在,屋顶漏水,墙皮脱离,降噪,隔音效果差。
二、几点建议
一整合公租房管理机构职责。形成明确的权力清单,成立专项的工作小组,市的分管住建的领导牵头,从财政,公安,民政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进行联动工作,划定区域进行管理,对于租户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并且对于承租户和候选人的相关信息动态监管,开发网上办事小程序,告知办理租赁所需的资料,而对于不合格的租户实施严格的清退制度。
二完善租金和租期模式。租赁分管部门做好市场调研,对于从事公共服务的人员采取适当的缴纳模式,适当调低缴费比例将,之前的押三付三改为押一付一;延长租户的缴费期限,实行配租前一年允许公租房租金贷款或给予一定的补贴支持。
三提高公租房居住体验感。优化户型,针对不同租户群体设计,合理设计公租房套型。例如对于城市中的孤寡老人或者残障人士,应考虑无障碍设计,同时也需考虑两人及以上居住的可行性, 即保姆或照顾者的居住空间。公租房每层的房间较多,楼道设计上要考虑当发生地震、火灾等突发事件情况,疏散能力要满足大量人群的逃生要求,在公租房设计之前发放网络问卷,吸取群众的意见,将建设过程透明化,遏制偷工减料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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