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清蒸鱼 于 2024年7月25日 15:38 编辑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培育文明乡风,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各地区高度重视乡风文明建设,大力开展以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行动,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和居民文明素质不断提升,农村精神面貌明显转变,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少数不良习俗延续千年之久,群众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要彻底改变群众的思想和习惯,需要久久为功。特别是移风易俗如果不考虑替代性问题,破旧而不立新,被改掉的陋习就容易出现反弹、回潮。因此破除陈规陋习,培育节俭家风尤为重要。
加强文明引导。各类新闻媒体、地区街(镇)村要广泛持续深入报道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事迹,积极引导树立正确婚丧、殡葬观,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决抵制婚丧陋习、天价彩礼、乱埋滥葬等不良社会风气。丰富农村地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规范文艺演出参与婚丧活动。把弘扬正确婚丧、殡葬观列为文化下乡活动重要内容,采取地方戏曲、湖北大鼓等群众喜闻乐见、具有地方特色的艺术形式,组织文艺展演,培育农民群众新的婚丧观念。
规范自治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监督作用。在地区各村(社区)全覆盖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将客事简办优秀典型等优先推选为群众组织负责人,增强影响力和公信力。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充实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内容,补充具体约束性措施,明确客事办理新标准,对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等现象通过教育、规劝、奖惩等措施进行引导。积极组织开展婚丧嫁娶服务、邻里互助和道德评议等活动,增强组织的权威性和引导力。支持村级组织通过互评亮榜等方式宣传正确婚丧观和孝道典型,总结推广“乡村道德银行”、“文明积分”等奖励模式,对于做出表率的模范家庭和先进个人,在精神和物质方面给予相应奖励,在广大农村形成人人都有学习榜样,家家都有追求目标的社会氛围。对违反村规民约大操大办、乱埋滥葬的家庭和个人在评比表彰中实行“一票否决”。
有序推进改革。建立“乡土流动厨师”的管理培训机制,严格食品安全和宴席价格管控。加强对农村婚介机构和农村“媒婆”以及道士的管理,对利用婚丧嫁娶敛财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重点整治。选择条件成熟的街镇进行试点,推进街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示范点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健全基本殡葬服务保障、殡葬服务市场监管、丧事活动管理执法等方面制度。进一步加大对乱埋滥葬、违规建墓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采取建好公墓、推进公墓安葬、有序迁坟“三步走”,逐步实现公墓安葬,从源头治理乱埋滥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