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党领导法治建设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在法治道路前进的路上,必须牢牢把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一重大原则。新时期,人民法院要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人民至上、践行司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永葆“初心”,答好为民服务“客观题”。人民优秀法官有着最真挚的为民情怀、最真诚的为民初心、最感人的为民精神。作为一名法院干警,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把审判执行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切实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不忘初心,切实把解决人民群众司法领域“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涵养“真心”,答好为民服务“主观题”。百年党史深刻启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人民法院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落实在日常办理案件过程中,就是要对普遍深入人心的社情民意、民风民俗予以充分关注,对老百姓固有的情怀予以尊重。同时,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诠释法律,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开展审判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锤炼“公心”,答好为民服务“必答题”。“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作为人民的勤务员、服务者,要讲纪律、守规矩,要带头立德修身、涵养清正廉洁之正气,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在为民服务的过程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在为民办实事、化解群众纠纷矛盾时,应坚持用权为民,不做“好好先生”,不怕得罪人,敢于较真碰硬,努力做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行使公权的过程中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组织监督、舆论监督,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让权力回归于人民、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