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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基层作为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是矛盾纠纷的“源头活水”,也是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从邻里之间的宅基地之争、物业与业主的服务纠纷,到乡村里的土地流转矛盾、务工人员的薪资拖欠,这些看似琐碎的“小事”,实则是群众心中的“头等大事”,直接关系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化解好基层矛盾纠纷,不仅是基层治理的核心课题,更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
基层矛盾纠纷看似“小”,却藏着民生“大文章”。群众的诉求往往就体现在这些柴米油盐、家长里短的细节里,若得不到及时化解,小矛盾可能演变成大问题,小纠纷可能升级为大冲突,必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一线。
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要坚持“以民为本”,把群众诉求放在心上。群众之所以产生矛盾,本质上是自身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充分保障,或是合理诉求没有得到及时回应。这就要求基层工作者放下架子、迈开步子,主动走到群众身边,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诉求。要变“被动等待”为“主动排查”,建立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尤其是针对征地拆迁、养老医疗、就业创业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前介入、靠前服务,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在化解过程中,要摒弃“官本位”思想,多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信得过的方式,耐心细致做好调解工作,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要健全机制、凝聚合力,织密基层治理“防护网”。基层矛盾纠纷类型多样、成因复杂,单靠某一个部门的力量难以有效化解,必须构建多方参与、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整合乡镇(街道)、村(社区)、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多方力量,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实现“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同时,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网格员、乡贤能人、志愿者等群体的作用,依托他们熟悉民情、贴近群众的优势,做好矛盾调解、政策宣传、情绪疏导等工作,让群众身边的人解决群众身边的事。此外,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服务”转变,让基层治理更有温度、更具实效。
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要坚守法治底线,让公平正义照亮民生角落。法治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根本遵循,也是保障群众权益的坚实后盾。在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要坚持依法办事,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意识,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坚决杜绝“以闹求解决、以访谋私利”的不良风气。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普及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基层调解组织要坚持依法调解、公正调解,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确保调解结果合法合规、公平公正,让每一起矛盾纠纷的化解都经得起检验。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事关民生福祉,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国家治理根基。每化解一起矛盾,就多一份和谐;每解决一个诉求,就暖一片人心。广大基层工作者要始终牢记“民生无小事”的理念,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用实际行动守护好群众的“小确幸”,让基层成为充满温暖、充满和谐、充满希望的幸福家园,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筑牢坚实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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