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藏高原,素有“地球第三极”之称,是世界上生态环境质量最好的地区之一,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其空气质量与北极地区相当,是重要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为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做出巨大贡献。2023年4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已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通过,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提供重要的法治保障,充分释放“第三极”建设生态红利。
什么是第三极生态?相对于南极和北极,将地球上最高的高原—青藏高原称为世界“第三极”。青藏高原(北纬25°至40°,东经74°至104°)平均海拔高度在4000米以上,有着世界第一、第二高峰,在全球14座8000米以上的山峰中独占5座,有着“世界屋脊”的美誉之称。其范围涉及中国6个省(区),总面积大约250万平方公里,面积占中国陆域积的26.8%。“第三极”具有海拔世界最高、气温与南北极同样寒冷、温度日差较大的特征;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孕育了复杂多样的生态系统和独特的生物多样性。既有独特的高原雪域风光,又有独特的藏民族与大自然相融合的“天人一体”人文景观,其独特的魅力造就了多处名胜古迹,成为全人类的宝贵文化遗产。
第三极生态有多重要?“第三极”横跨了两个全球生物多样性热点区域,即中国西南山区和喜马拉雅山区,拥有14000多种维管植物和1700多种脊椎动物,且珍稀濒危物种数量众多。“第三极”是高原珍稀濒危物种的基因库和重要栖息地,是中国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在中国生态保护领域至关重要。自1963年青藏高原建立第一个自然保护地以来,中国政府在青藏高原已建立400多处自然保护地,170多处自然保护区,面积超过青藏高原的30%。截止2023年底,青藏高原生态系统碳汇总量为每年1.62亿吨,占全国生态系统碳汇的8%以上,空气环境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99%以上,土壤环境安全稳定,沙尘天气大幅减少;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目前,我国正在推进“三极环境与气候变化”国际大科学计划,构建三极科学研究共同体,致力于保护高原高寒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如何保护好第三极生态?首先要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深刻领会党中央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以良法促善治,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建立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协调机制,落实“中央统筹、省级负责、市县抓落实”的要求,坚持协同推进,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压实责任、坚决落实防治措施。其次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突出生态保护修复。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修复,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构建具有青藏高原特色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青藏高原草原、森林、湿地、冰川、荒漠化、矿山等生态保护修复制度;健全生态环境监管治理能力体系等。最后促进青藏高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将生态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先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适度发展生态旅游、特色文化、特色农牧业、民族特色手工业等区域特色生态产业等。鼓励和支持开展青藏高原科学考察与研究,加强青藏高原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重大科技问题研究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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