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恶犬伤人事件再次刺激社会敏感的神经。养犬问题不仅是文明问题,更是治安问题、法律问题。恶犬伤人事件仅是养狗乱象的一次集中体现。城市虽有养犬管理条例,但没有严格执行到位,根源在于,严法并未充分转化为善治。
大部分犬只相关管理的条例,都明确规定了禁养区、禁养犬,对能够家养的品种,体高都作出了严格的限制。对夜间犬吠扰民、对外出不牵绳不处理犬便都有相应的处罚。但在精细化治理方面缺乏后续发力,管理规定成为摆设,落地力度不够,存在监管缺位的情况。不排除很多地方,专项行动一阵风,风头过后依旧老样子,陷入治理的怪圈。
做好犬只精细化治理,养犬人是养犬责任主体,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才是养狗人应有的养狗素养。须严格把关养犬门槛,有养犬意愿的可先通过养犬相关规定的测试,需具备规范养犬意识。掌握辖区犬只的饲养情况是实现有效监管的前提。领养犬只做到两到位,犬只备案上证到位、犬只打疫苗到位。
文明养犬,管住人才是关键。要想尽办法严格执行养犬的现有规定。对日常养狗不拴绳的不文明行为零容忍,就能杜绝大部分伤人事件。
养犬过程中可探索实施积分管理,黑名单制度。日常管理,外出犬只能去不是红线区的公共场合,且外出必须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且带上嘴套,禁止追赶路人的行为;夜间管理在规定时段,禁止犬吠扰民,对次数有严格规定。同时,养犬人在养犬全过程中,对是否按时打疫苗、养犬数量变动、犬只生育情况、生育数量进行如实报告,对达到一定扣减分数的,在一定时限内禁止养犬。同时,掌握家养犬去向问题,这是大多流浪狗的源头。可对无故弃养放归社会的养犬人实施一事否决,终身不得再次养犬。
对不文明养狗行为,群众可有奖举报,对被举报禁养大型烈性犬且查证属实的,终身禁养。对于那些有不文明养狗行为但又达不到行政处罚的“累犯”,公示其照片、不文明行为。将严重养犬违法行为纳入失信记录管理。对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养犬违法行为,执法机关依法查处的同时,将违法信息纳入失信记录并向征信管理机构通报。
对抓捕的流浪狗,不粗暴简单处理,区分有无疾病,有条件安乐死。身体健康的犬只,分流处理,可以让爱狗人士自愿领养,有条件的可以寄养,作为训练犬等。做好流浪犬安全教育,远离不招惹,发生事故学会自救。
此外,针对目前养犬违法成本低,包括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威慑不够,追究违法养犬人刑事责任难的现状。地方出台的相关养犬管理规范,大多属于地方性法规或地方规范性文件,规范性不足、执行力不强。如果能从全国层面制定统一的养犬管理办法,则可以提升规范养犬的约束力;同时将不遵守规定,将违法养犬造成严重恶性后果的纳入刑事处罚,进一步完善强化犬只伤人事件的追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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