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20日,全国公务员工作座谈会强调,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引导推动广大公务员坚持人民至上、积极担当作为、依法履职用权。近期,2023年全国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举行,对全国各级机关27.9万名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了一次培训,体现了党对初任公务员群体的关心与关爱。在此,想和那些刚刚走上公职岗位的同仁们,谈一谈公务员的“得”与“失”。
得之“五斗米”,失之“摇钱树”。在经济方面,公务员得到的是一份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薪资收入,但也会失去选择收入途径的自由,更不要幻想着以此来发家致富,正所谓“升官发财请往他处”。《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所以公务员的收入途径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随着公务员工资改革的实施,公务员收入更加合理和阳光透明。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深入,各种所谓的“吃拿卡要”灰色收入也早已没有了生存空间。应该说公务员将得到的是一份越来越与其贡献相适应的合理收入。
得之“功与名”,失之“专自由”。在社会权利方面,公务员得到的是服务公众的权力,而在钢铁纪律之下,有时个人生活也会受到一定的约束。对于公务员而言,用自己的能力智慧服务公众既是一种职责,也是一种权力,但公务员务必要清楚,这种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当然,权力也必须得到限制,以权谋私是一条不能触碰的职业底线。同时,在越来越重的工作任务之下,在越来越严明的纪律要求之下,我们并不能像其他人一样拥有自由丰富的个人生活,必须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不该去的场所不去,不该参加的饭局不参加,必须时刻保持投入工作的状态,在急难险重时刻,随时挺身而出,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得之“交口赞”,失之“无地容”。在社会荣誉方面,公务员得到的是为人民服务的的荣誉感,失去的是对错误的包容与谅解。一名公务员,应该是将致力于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在服务群众中实现人生价值,在受到公众认可时得到荣誉感和自豪感。在下沉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等活动时,总是能看到热心的居民群众,为我们点赞,道一声“辛苦”。收到群众为自己“点赞”,我想这种职业荣誉感与自豪感是任何职业都无法替代的。但是,公务员也必须明白,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受到公众的关注,都在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之下。公职人员的工作事关公众利益,任何一次过错,都可能给人民群众造成伤害,带来损失,铺面而来的将是群众的口诛笔伐,甚至是职务方面的处分。所以,“压力山大”也是公务员必须适应的心理状态。
用“得”与“失”来评价公务员这个职业,也许显得唯利是图,但多少公职人员就是没有搞清楚、没有平衡好自己的“得与失”而犯错甚至犯罪。所以,对于刚成为公务员队伍一员的青年朋友们来说,明白公务员的“得与失”,才能真正明白自己的职责所在,压力所在,更好地走好自己的公职之路。
武汉市汉阳区 彭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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