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静动 于 2023年11月29日 08:44 编辑
瞄准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发挥积分赋能,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没有实质工作为载体支撑,“积分制”运用只会是“空中楼阁”,难以“落地见效”。乡村振兴是农村工作的根本任务,“积分制”作为基层治理“金钥匙”,要充分发挥“积分制”赋能作用,用治理“小积分”撬动乡村“大发展”。
一方面,科学设定标准,聚焦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发展乡村产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塑造文明乡风等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确定积分内容,结合“两费”收缴、环境保洁、耕地整改等日常工作拟定积分“硬性指标”“加减分”,动态调整调整积分评价体系,坚持用积分推动中心工作。
另一方面,强化结果运用,实现鼓励先进、鞭笞落后。要树立正确导向,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正向激励为主、奖罚结合的原则,特别是有关惩罚措施不得侵害农民合法权利,不得剥夺农民依法享有的政府补贴和集体经济收益。各村要结合本村经济水平和群众需求创新奖励方式,充分发挥积分制的激励约束作用,动员号召广大村民积极投入到乡村振兴伟大事业中去。
农村“积分制”是一项基层治理的创新举措,要充分认识“积分制”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高度重视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工作,在尊重农民意愿和积极性基础上有序引导,循序渐进,力求把“积分制”治理成效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