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执法部门屡上热搜。许多媒体报道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案例,配以“吸睛”标题,引发社会舆论,例如“榆林芹菜案”、“鸭脖鼠头”、“北京包子铺案”等案例,都引起了不良社会舆论影响。
回顾此类处罚案例本身及由此类案例引起的社会舆论。一是在于一些媒体忽视事实的“客观性”、“全面性”。媒体展示的部分事实、具有引导性的标题往往都是其断章取义,为博人眼球而使用夸张标题,使得社会舆论认为行政执法部门“过罚不当”。二是执法部门存在怠政,缺乏求真精神,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未能在第一时间实事求是调查真相,导致社会舆情进一步扩大,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但我们也能从此类事件中发现,在社会舆论发酵过程中,相关的执法部门缺乏专业的应急处突措施,忽视其在引导社会舆情走向上应当负有的责任。如果执法部门不能及时从此类事件中汲取经验,当社会舆情时间再次出现时,不仅会导致群众的认识跑偏、不良社会舆论发酵,甚至会影响执法公信力。在互联网媒体高度发达的今天,信息传播十分迅速,相关执法部门如果没有及时采取行动,放任错误的社会舆论发酵,将会在社会大众心中留下“过罚不当”的刻板印象,与其事后补救重新树立“好形象”,不如及时把好社会舆论“风向标”。
笔者认为,执法部门要从三个方面处理好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社会舆论事件。一是要从根本上杜绝“过罚不当”的处罚发生。执法部门应加强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加强执法专业素养,保证处罚法律法规适用正确,杜绝法律法规适用错误;要严格遵从法规程序,认真履行审批流程,层层把关,对重大案情,特别是可能引发社会舆情的案件,要及时召开案件讨论会,做好社会舆情预案。二是要提高风险意识,及时回应案件舆情,做好解释工作。在处罚案例引起社会舆论后,相关部门要及时关注舆论走向,对群众关注较多的问题及时回应,应保证全面、客观地公开案件信息,方便群众了解真相;对于媒体以偏概全、断章取义的社会事件,要摆事实讲道理引导群众理性思考,做好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及时纠偏。三是对新闻报道的热点问题时间,要实事求是、有啥说啥、不说假话。执法部门要求真务实调查真相,及时公布相关信息,避免社会影响进一步恶化;对于工作中出现的失误,要“求快”,要勇于担当,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承认错误,提出整改措施,抓住黄金时间作出回应。
执法部门不能只埋头做事,也关注外界影响,行政处罚本身的教育警示意义,也根植于人民群众的信息传播中。只有把好社会舆情的“风向标”,执法与法制才能相互促进,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建设,树立公正执法的执法形象,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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