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是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逻辑在于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乡村振兴不能只盯着经济发展,还必须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农民思想道德教育,重视法治建设,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教家风作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有利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是要突出党建引领作用。把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发挥党组织在农村各种组织中的领导作用。密切党员干部与群众的联系,及时了解群众思想状况,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绩效管理,激发党员干部但当作为,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是要深化基层自治实践。积极发展基层民主,汇民智、解民忧。激励动员群众广泛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通过群众会、党员大会等,引导群众主动参与乡村治理。制订村务公开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增强村民主人翁意识,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活力。
三是要提升乡村法治水平。深入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平台阵地作用,强化依法治理、主动治理、源头治理、全要素全链条治理,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全力提升调解工作质效,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要培育文明乡风。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多措并举、守正创新,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基因,发扬发扬尊老爱幼、守望相助、乡贤聚力等良好风俗,为乡村振兴提供不竭的精神动能。
五是要盘活集体经济。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发展特色种养、文旅融合等业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促进乡村产业发展。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培养,完善激励机制。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持续改善民生保障,增强村民共同体意识,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的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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