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区分开来”是在坚定不移推进从严治党中形成的重要原则。一是要把干部在推进发展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二是把上级尚无明确规定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三是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论断,给作风正派、锐意进取的干部吃了一个“定心丸”。
一、容错“卸包袱”,“须破得旧说,方立得新说。”。干部敢于担当作为,这既是从政品格,也是从政本分,不把以往的判定标准作为一沉不变的框架,而是要根据实际为干部考虑。抓早抓小、及时纠错,让想干事的干部卸下“想干不敢干”的“包袱”,大胆地去创新。虽然现在存在执纪执法者怕“错容”,担心因为政策把握不准,错误地给犯错干部进行容错而被追责心态;被容错干部“不领情”,他们担心被容错后反而容易扩大知晓范围,对自己造成不当影响的顾虑;基层干部在有限范围内的失误错误常会发酵为网议热点,形成舆论压力等问题,但这不能作为限制干部真抓实干的条框,加大监管同时提升容错率,才能避开风险,激发干事效能。
二、鼓励“放手脚”,“不以不善,而废其善”。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才能为事业担当,不能因为微小的争议,否定了全部的实力。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作为一种理念嵌入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以履责担当为干部卸下包袱。对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无依据主观臆断或无实质内容的举报,不作为问题线索处理或直接予以了结;对反映干部在探索创新工作中的轻微失误问题,大胆运用谈话函询、予以了结等方式处置;办理廉政意见回复,确保不因相关线索久拖不决、摇摆不定,影响干部的提拔使用。如此张弛有度的处理方式,就是给干部的“信号枪”,让干部放心放手一搏,为了地方促发展、谋创新的干部,应当受到保护和鼓励,监察机关也要努力为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干部清阻障、开“路条”。
三、回访“开药方”,“不杀无辜,不放有罪”。不论是犯错还是被诬告的干部,在受到处分后,都容易背上思想包袱,影响工作主动性。需要通过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和人文关怀等方式开展暖心回访教育,“一人一策”定制回访方案,为“跌倒”干部解心结、开良方,教育引导他们,重燃干事创业热情。同时信访举报、检举控告是干部群众向组织反映问题的重要渠道,但失实举报甚至诬告陷害行为,很可能会让原本清白担当干事者“寒心泄气”,因此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澄清正名,对有问题的干部不放过,对没有问题的干部不耽误,不让担当者流汗又“流泪”。
明确“为公”和“谋私”的根本差异,对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等区别处理,做到敢纠错真容错、讲政策分善恶,让好干部更加自律奋进,让怕担当的干部负责,让犯错误的干部迷途知返,让受诬陷的干部得到澄清,让不收敛的干部难逃惩处,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树立干事创业正确导向,方能激励全体党员为党和人民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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