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三个区分开来”被提出,强调对干部干事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论断是治国理政的重要举措,是容错纠错理论发展的新阶段,有利于激励全党全国燃起敢为人先、不断创新的干事热情。
容错“卸包袱”,做到“破得旧说,立得新说”。让想干事的干部卸下“想干不敢干”的“包袱”,大胆地去创造革新。不应当把以往的判定标准作为一沉不变的框架,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做到依法依规管理干部的同时为其提供政策、资源上的支持。虽然现在存在执纪执法者怕“错容”,担心把握不准,错误地给犯错干部进行容错而被追责心态;存在被容错干部“不领情”,担心被容错后反而对自己造成不利影响的顾虑;存在基层干部担心争做干事的过程中出现失误,发酵为网议热点,形成舆论压力等问题,但这不能作为限制干部真抓实干的条框,执纪者为干部的“探索试错”撑腰鼓劲、干部“卸包袱”轻装上阵、网友摒弃偏见理性看待热议话题,才能形成良好的干事生态。
鼓励“放手脚”,做到“不以不善,而废其善”。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才能为事业担当,不能因为微小的争议,否定了干部所取得的所有成效。面对干部在探索创新工作中的轻微失误问题,要大胆运用谈话函询、予以了结等方式处置回应,在处理相关问题线索时也要迅速核查办理,避免因为久拖不决、摇摆不定,影响干部的提拔使用。张弛有度的处理方式,就是给干部的“信号枪”,让为了地方促发展、谋创新的干部“放开手脚”去博,毕竟严管并不是要把干部管死,使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搞成暮气沉沉、无所作为的一潭死水,而是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为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干部清阻障、开“路条”,不因为“摸着石头过河”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而全盘否定功绩。
正确“开药方”,做到“不杀无辜,不放有罪”。干部在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事业过程中,不能保证不会出现失误或者错误,但出现过错误的干部并不一定就不是好干部。干部管理做到不放过出问题、走歪路的干部,也要做到不冤枉切实为群众服务的干事人,比如,信访举报、检举控告是干部群众向组织反映问题的重要渠道,但失实举报甚至诬告陷害行为,很可能会让原本清白担当干事者“寒心泄气”,因此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澄清正名,对有问题的干部不放过,对没有问题的干部不耽误,不让担当者流汗又“流泪”。同时,把握好“三个区分开来”主要内涵,不断完善制度,明确相关规范,细化业务操作规程及办法,既不让干事创业的领导干部寒心,也不让容错纠错机制成为个别光明正大的“懒政、怠政”干部的“保护伞”,杜绝出现“勤汉费力不讨好,懒汉讨好不费力”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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