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明确了领导干部自身及“身边人”的“应做”与“勿做”,进一步完善了从严治党的覆盖面和纵深度。
以更广泛的视角,关注干部廉洁风险。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关注干部队伍廉洁,蹄疾步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内风气得到极大净化。党和国家不仅惩治腐败,更透彻分析腐败的成因,分析机理。而造成腐败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领导“身边人”的管控不到位。因此,在一些腐败大案要案中,出现了大批家族式腐败、地区式“塌方”。不在少数的党员干部亲属渗透到本不该加入的党的事业中,扰乱了正常工作秩序。而本次新的规定出台,恰恰将视角扩大到“身边人”,将其也纳入监督和管理中,丰富了廉洁风险点的内涵和核心要义,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
以更关怀的温度,保护干部政治生命。新规定的出台是将更加严格、更加广泛、更加有力的“信号”传递给了党的各级干部,这也恰好体现了“严管即是厚爱”的工作理念。做好“身边人”的把关,使干部始终铭记党的要求、使命职责、廉洁规范和言行标准,更加使干部队伍心存敬畏、心有所戒,使干部群体面对诱惑、面对考验更加能够做到心清志高,不碰“红线”、不越“底线”,不给违规违纪可乘之机,给利益输送、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一个强有力的打击,让干部始终处于组织的关注、关怀之下,保证行动不乱、思想不偏。
以更完善的机制,监督干部一言一行。管干部从“一把手”到“关键少数”,从领导班子到基层干部,中央和地方层层推进、压力传导、责任传递,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本次规定的出台,对领导“身边人”经商办企业的适用对象和情形、工作措施、纪律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领导干部每年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如实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而且明确了如未如实报告将会受到处理和问责,严密的监督、完善的机制,堵塞了违纪违规违法的漏洞,真正推动“三不”体制机制发挥重要作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稽东镇人民政府 金乐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