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是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的根本职责。这意味着,作为社区工作者,要切实关注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政府和社会组织应该时刻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把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为民办实事”不是一句空话,而是需要实实在在的行动。只有真正付诸实践,将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才能产生实际效果,才能让人民群众真正受益。这就要求政府和社会组织在为民服务的过程中,要敢于担当、勇于创新,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的期待和需求。
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做事前要多思考、多筹划,才能做好行动的充足准备。如果没有深入的思考、扎实的调研,行动难免变成“盲动”。“谋定”,重在吃透实情、深思熟虑、科学决策。领导干部抓工作,必须遵循经济运行规律,搞好调查研究,把情况弄清,问题找准,事想明白,抓准“牛鼻子”,掌握主动权,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一旦“谋定”,就必须拿出只争朝夕、努力奔跑的奋斗姿态和工作作风,尽快把谋划变成行动,敢作敢为、善作善成。“快动”,重在雷厉风行、务求实效,就是要快行动、重落实、见效果。“前有标兵,后有追兵”,如果不只争朝夕,不注重实干,对谋定的事不快动,就必然落后。在抓落实上,不能口号震天响,就是不见行动;不能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这样只会贻误工作、贻误发展。必须要把抓早、抓快、抓好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早发力、快发力,抢时间、抢机遇,从而有效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为民办实事也是系统工程,坚持从大局出发、在大局下思考,找准自身职能定位和工作发力点,多打大算盘、算大账,才能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妥。
曹溪街道锦山社区 马冰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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