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产业基金发展历程
自2008年起,随着中央出台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各级地方政府逐渐转变为社会投融资主体,土地融资也随之成为经济增长见效最快措施,土地财政依赖程度一度达到30%。然而,在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人口长周期下行的大背景下,房地产增速开始回落,以土地财政为核的“政府+城投基建”投融资模式也与经济新常态不再相宜。地方政府开始重塑投融资模式,通过整合财政资金、依托国资平台公司等方式,发起设立各类政府类基金,实现由负债驱动向投资驱动转变,从土地财政向股权财政转变,提高收益性和运作效率,以股权投资引导社会资本已成为政府投资的重要补充。
2015年,《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出台,改变了我国引导基金发展缓慢的局面,各地更加大力推行政府引导基金的设立。政府引导基金的投资从以往更多地投入到实体经济中,转移到了产业层面,设立了文化、房地产、旅游、交通、农业等产业基金,并根据地方实际情况,促进地方产业发展,促进各地特色经济的发展。2019年《政府投资条例》出台,条例中对于政府投资基金的资本来源有了禁止条例,明确不得以举债的方式进行资金筹集。2022年《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提高财政出资效益的通知》也再次提到对资金的约束,禁止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引导基金的设立。可以看出在2017年后出台的政策都更偏向引导基金的运营管理、风险控制、绩效考核方面,用来调整之前快速发展所造成的收益不佳的状况,所以也使得现在的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情况处在一个平稳扩张的时期。
二、其他地方政府产业基金运作模式
考虑到新洲区的地理位置和产业发展情况,现选取三个起步较早、市场化运作模式较为成熟的地区进行分析。
(1)合肥模式。以政府为主导,由政府进行产业发展顶层规划,选择产业发展方向、打造产业链,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以投带引,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资本链、人才链四链融合。始终坚持“基金+产业链”招商路径,依托合肥兴泰、合肥建投、合肥产投等国有专业投资平台开展资本招商,推动特色产业做深、潜力产业做大,探索实施“引进大项目—完善产业链—培育产业集群—打造产业基地”的培育路径。聚焦全市重点产业链及细分领域,确保参股基金高度契合合肥市产业发展方向,有效促进延链强链补链。重点对先进制造、集成电路、新材料、医疗健康、企业服务、人工智能等领域进行投资。
(2)苏州模式。以市场为主导,以创业投资为主,重点关注早期和成长期的企业。政府产业基金在选择合作对象上有严格的要求,必须是本土成长的华人团队。在管理机构方面,选择国内外一流的创投管理机构。在人才培养方面,苏州工业园区重视人才在实现经济发展和创新的重要作用。以苏州工业园为主的园区希望通过母基金的设立,充分发挥地方资金的引导功能,力争吸引多家国内外优秀的创业投资机构入驻,形成风险资金与创业项目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活跃地方投资氛围,培育具有可持续自主创新能力的市场化的高科技企业。
(3)西安模式。遵循市场化运作原则,具体表现为“政府引导、企业发起、社会参与”,通过构建“基金+园区+产业导入”模式,联合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重点企业及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集团、金融机构及市场化投资机构等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各产业链主题基金,以及股权直投和产业并购等方式开展投资活 动,支持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形成重点产业基金集群。
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在引导基金层面的表现存在共性的同时也有不同之处,但根本目的都是想通过政府引导基金的杠杆效应和引导效应,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募集更多的资本来推动产业领域的发展。总而言之,以上地区引导基金存在以下共性:
(1)基金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各地政府引导基金的资金来源都是由政府先出资,然后才是募集社会资本加入。在资金的放大效应上,财政资金可以发挥杠杆效应,同时可以发挥引导作用,因此,政府设立引导基金必须和当地的产业密切联系,因地制宜才能更好地发挥基金的引导作用。
(2)市场化的运作基础。从以上地区的引导基金的运作情况来看,都是采取高度的市场化运作,政府干预较少,在对母、子基金的监管上,均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引导基金在聘用母、子基金的监督机构时做到市场化,同时在管理机构的报告和投资项目的实时实施进展等内容采取固定渠道定期对外公开,在保障各方利益的基础上,提高监督的便利性与严格性,从而促进引导基金市场化合理健康运行。
三、政府产业基金运作建议
(1)扶持精准化,力争基金落地达效
政府有限的财力、精力难以面面俱到,倘若发展基金一味地“铺摊子”,难免造成基金设立分散,无法达到预期目的。在基金投向方面,要紧密结合地区实际经济情况以及确立的产业运作方向,做到因地制宜,因产业设基金,这样也能很大程度解决基金设立后投放难的实际问题。建议在基金发展的关键阶段,聚焦航空航天、航运物流、智能制造、建筑业、农文旅等五大主导产业,重点探索设立文化旅游、现代农业、城市更新、智能大健康等领域产业基金,培育发展新动能。与此同时,设立运作财政金融科技平台,畅通政策宣传、信息沟通、融资对接、数据汇集渠道,建立基金备投项目库,实时动态把握企业股权融资需求,扩大基金投资范围,提升项目落地时效。
(2)培育优质企业资源,拓展基金招商路径
随着政府产业发展基金的持续运营发展,接下来支持的产业领域会更加全面,要充分发挥基金管理公司在产业链资源整合等方面的优势,围绕拉长完善现有产业链,采取基金招引项目落地、项目依托基金建设的方式开展市场化“基金招商”,吸引资金、人才、技术、管理等资源要素聚集,实现资源的高水平配置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布局。要按照抓住龙头、抓准产业的要求,锚定新能源、新材料、传统优势产业和航空航天特色产业,突破项目“碎片化”现象,突出大项目和产业链招商,建立完善的项目库和目标企业信息库,力争每年引进10个以上的重大优质项目,实现龙头项目、配套项目、关联项目和填补空白项目的新突破。
(3)加强日常监管,完善基金考核评价机制
明确基金部门监管职责,建议进一步细化、明确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夯实职能部门风险防控监管责任,加强对政府产业发展基金的运作实施监管和指导,建立好资金防火墙。健全基金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基金用于参股投资模式时,针对所委托的基金管理公司制定一套考核激励办法和考核细则,着重从政策发挥、经济效益和合规管理三大方面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政府产业发展的委托管理费用相挂钩;当考核结果超过考核办法规定分值时,允许将政府产业发展用于参股投资的部分收益让利于基金管理机构和社会投资人;当考核结果低于考核办法规定分值时,对原本给予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费予以适当扣减,从而提高基金管理机构运作基金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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