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开展,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一名基层党务工作者,应在理论学习、为民服务、监督执纪这三个方面下点功夫,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理论学习“深入一点”,在党纪学习教育中锤炼“铁一般信仰”。理论学习是信仰的基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要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党的“六项纪律”进行研讨,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刀刃向内,自我革命,进一步锤炼“铁一般信仰”。
为民服务“往前一点”,在党纪学习教育中锤炼“铁一般担当”。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我们的权利是人民群众赋予的,必须做到权为民所用。一方面要做到“有所不为”。新修订的《条例》共11章、158条,其中大部分篇幅都是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类型,这让党员干部清晰明了哪些事不能做。另一方面要做到“有所为”。《条例》不仅规定了纪律红线,也有行为底线,有些事该做而没有做,同样是违纪。如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这些也是违纪行为。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进一步锤炼“铁一般担当”。
监督执纪“全面一点”,在党纪学习教育中锤炼“铁一般纪律”。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一项制度再好,如果只是停留在纸面上,也起不到震慑作用,所以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全面。“惩前”要全面,任何党员干部都不能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对于违法违纪行为必须要查,而且党员还要一案“双查”,不仅对违法行为进行法律处理,对违纪行为还要进行党纪处理。“毖后”要全面,运用好警示教育片,发挥反面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用案中人警示身边人,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目的。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进一步锤炼“铁一般纪律”。(张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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