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抓手,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的现实需要,是一体推进“三不腐”实现标本兼治题中应有之义。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深入开展,各级党组织要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充分运用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以及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警示教育,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强化警示震慑,推动以案促改促治。
现实教训、身边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从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消除“看客心态”,到汇编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用足用好反面典型“活教材”,持续释放执纪执法必严的强烈信号。用身边人、身边案说纪释法,不仅可以有效提升警示教育的启发性和实效性,促使党员、干部把“眼前的教训”转化为“心里的敬畏”。也可以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震慑力,产生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持续督促党员、干部自警自省,绷紧纪律这根弦。
注重方式方法,切实提升纪律教育实效性。警示教育的内容直接决定“惊醒梦中人”的效果。“一锅煮”的教育方式,难以让党员干部产生“代入感”。因此,要根据案件发生的不同领域、不同类型,既突出主要领导干部、班子成员,又关注一般干部、基层干部;既突出重要岗位,又关注一般岗位。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年轻干部、农村党员干部等教育对象,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分层分类、精准开展警示教育。做到重点突出、对象明确,有的放矢、精准滴灌,督促党员干部自警自省、慎独慎微,做到台上台下、人前人后、八小时内外一个样。
切实推动以案促改促治,强化纪律建设的治本作用。开展警示教育,要把警示教育置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统筹考量,充分释放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应。要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从查办案件一开始就树立“警”“改”“治”的意识,把以案促改促治工作贯通案件查办全过程,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中的贯通作用。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督促案发单位查漏补缺、深化改革、建章立制,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于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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