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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明确了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而当前,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产业发展还普遍面临机械化程度不高、产业结构单一、产品附加值较低、发展路径不宽、品牌效应不强等问题。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激发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活力,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效方式。 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活力。持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支持村集体经济中农产品加工产业的发展,统筹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与初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探索专用原料生产、仓储物流 、市场消费等上下游产业有机衔接,与营养健康、休闲旅游、电子商务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农业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扩大产业规模,强化品牌效应。推动分散产业向规模化、集群化产业发展,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和辨识度的农业产业品牌,聚焦产品提质增效和产业提能升级,倡导新型农业主体积极借助互联网平台,采用“线上+线下”的销售推广模式推销自家农业产品,助推地方经济发展和农业转型升级。 拓宽发展路径,充分发挥优势。充分利用本地区的自然、历史、乡情、市场资源,发展适宜本地区的特色农业产业,培育“强村公司”,持续增加地区农业龙头企业数量,推动农户以农机入股、租赁等方式加入其中,增加大型农机数量,提供农业生产社会服务,提升农业整体机械化水平,促进现代化新型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王瑞明(宝坪镇人民政府)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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