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加班我也加”,“领导不走我不走”,已成为现在某些基层干部“约定俗成”的潜规则。“形式主义加班”正成为不良风气在职场中蔓延,不仅基层干部有苦难言,也让职场的奋斗精神变了味。“形式主义加班”,并非真有太多工作要做,而是“在领导面前混个脸熟”,或“博领导一个点头”,或维护“领导不走,你也不能走”的潜规则,又或者只是因“其他人这么做,你不做,人家就会觉得你不上进、不认真”。这样的加班不过是走形式、摆阵势、做样子。“形式主义加班”盛行的背后,其实是“官本位”思想在作祟,整治“形式主义加班”,肃清奋斗精神!
明确界定,建立监督机制。应明确界定何为“违纪违法的加班安排”,包括但不限于超出法定加班时长限制、未经协商强制加班等情形。同时,加强劳动监察与执法力度,对违规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形成强大震慑力。鼓励并保护干部职工对违纪违法加班安排的举报行为,建立健全畅通的举报渠道与保密机制。
转变观念,完善制度保障。通过宣传教育、案例剖析等方式,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与价值观,认识到过度加班并非敬业的代名词,而是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的表现。同时,倡导健康、高效的工作方式,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在制度层面,应进一步完善加班补偿机制、调休制度等,确保加班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结合“基层减负”等政策要求,优化工作流程、减少不必要的会议与文件往来,从根本上减轻干部职工的工作负担。
领导示范,强化问责机制。领导干部当以身作则,树立真抓实干、实事求是的样板。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在遏制“加班文化”与“文山会海”中的主体责任与领导责任。对于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导致加班问题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应严肃追究其责任并予以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责任压力与示范效应。
基层减负是一场攻坚战,也是持久战,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持续解决形式主义加班等问题,深化拓展为基层减负工作,让基层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从一些虚耗空转的内卷中跳出来,他们才能心无旁骛地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在轻松的氛围中迸发出更多活力和创造力。(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小池镇王建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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