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新修订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应保持“满格状态”上好党纪学习教育的“必修课”,常用纪律之“尺”来校准思想、调正行为、改进作风,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在新征程中建功立业。
强读强记、常思常悟学条例,以“强内功”确保思想之舵“不走偏”。无数案例证明,党员干部“破法”往往始于“破纪”。新时代新征程,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条例》作为案头卷、枕边书,结合实践逐章逐条学习体会,时时事事处处对标对表,从思想上弄明白应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确保无论何时都能做到“进不失廉,退不失行”。要把《条例》看作“紧箍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夫祸患常积于忽微”,要坚持“每日自省”,经常给思想“修枝剪叶”“清灰除尘”,严防“堤溃蚁穴”,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友,永葆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
笃信笃行、抓早抓小践条例,以“修外功”确保行为处事“不走样”。“为学之实,贵在践履;为履之功,重在落实。”学条例、守党纪,学的是行为规范,守的是处事底线,需切实体现于日常行为,确保“言行举止皆有范,行动举止皆有度”。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把遵规守纪体现到工作和生活的全过程各方面,思想上始终自醒自警,行动上不打半分折扣,让党纪成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要时时对照,防患未然,结合警示教育、案例通报,不断自我查摆,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大祸”。要持续强化自我革新,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深化党性锻炼,常敲廉洁“木鱼”,拧紧纪律“发条”,坚守“行有界不越雷池”,“行有止不碰高压”,保持政治清明,永不陷歧途、沾贪腐。
入脑入心、真学真用悟条例,以“内外兼修”确保工作作风“不走虚”。这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修好党纪学习教育这门“必修课”,基础在“学”,关键在“干”,落点在“悟”。只有学有所悟,真正将党纪学习教育中的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转化为以真诚态度做人,按职责要求行事,凭真实成绩说话的实际,才是真正达到了学习教育的目的。因此,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拿出求知若渴的态度投入党纪学习教育,以纪律规矩约束个人言行举止,更要用好工作这个“熔炉”,把思想集中在“想干事”上、把本领体现在“能干事”上、把目标锁定在“干成事”上,真正把守纪律讲规矩变为干事创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完成本地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中实现自身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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