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是通过对村镇布局、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和生产,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环境状况的改善。不断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明水平,改变“ 脏乱差 ”的农村现状,不断加强基层治理。
近几年,乡村平安建设确实取得了许多令人欣喜的成果,比如,各个村民委员会基本上都设立了类似于行政服务中心的便民窗口,明显区别于以前让群众要跑很多趟,或者跑村干部家办事的情形,实现了让人民群众少跑路。现在,大多数的乡村都实行了“ 一村一顾问 ”制度。各个乡镇都设有网格化管理中心。近年,又推行了“ 党建+邻里中心”的模式。但是,我们必须要面对的现实是,乡村平安建设的相关制度尚未健全,乡村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民事纠纷、因各种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时有发生。如何运用法治的手段去促使实现乡村的善治?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着手。
一是强化乡镇党委组织领导。党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堡垒,乡村平安建设同样离不开党的领导,并且还需要强化乡镇党委的领导。强化乡镇党委组织领导就是乡镇党委、政府对乡村平安建设给予高度重视,并把该项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
二是激活乡村法律顾问制度。首先应当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鼓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村民委员会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工作,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三是建立案件联动制度。乡村矛盾纠纷往往涉及到多个部门,应该加强地方党委政府、综治中心与政法各单位的联动,建立重大敏感案件协商会诊制度,畅通案件信息交流渠道,以推动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地化解。
乡村平安建设是乡村治理当中的一个重大工程。用法治思维去指引乡村的德治思维,二者相互融合。这样乡村的乡土文明才会继续飞速进步,乡村振兴的道路才会步入有序善治的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