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真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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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特根思晗 发表于 2023年9月13日 20:03:5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对真的研究有三个方向:语言中的真,思想中的真以及世界中的真。语言中的真包括分析的真与综合的真,如“所有的单身汉都是未婚的”,稍加分析就能判定这句话的真假;又如“所有的人都是热爱生活的”就不那么容易判定真假。思想中的真包括先验的真与后验的真,如“今天要么是我的生日要么不是我的生日”,我们无需知道“今天”指代具体哪天,就能判定这句话是真的;又如“王府井商场开了一家新的奶茶店”,有没有王府井商场,有的话是否新开一家奶茶店,需要实地考察才能得出最后结论。世界中的真包括必然的真与偶然的真,必然的真是“该陈述是真的,它不可能不是真的”,如“人是动物”,不存在一个人是人而不是动物;偶然的真是“事实上是真的,有可能情况不是如此”,如“学逻辑的人对逻辑很了解”。

  对真的研究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被认为是逻辑学的创始人,他对“真”的看法是,是的东西如果和它的实际一致,则是真的,不可能是假的;与它的实际不一致,则是假的,不可能是真的,即“认识之‘真’在于认识与现实的符合,即语言层面与对象层面的一致”[邵强进:《逻辑真》,复旦大学出版社2016年12月第1版,第42-43页]。这一看法被称为符合论。以后,出现了融贯论(“真理在于信念集合中的融贯关系”)、实用主义理论(是否为“真”要看某一概念经受实践检验后的结果)、语义学理论(“真”不能在“对象语言”中得到定义,必须在“元语言”中才能得到定义)、冗余论(“断定一陈述为真完全等价于断定该陈述本身”,即要证明“P是P”真只需证明P真)等等。

  邵强进在《逻辑真》中写道:“面对各种‘真’理论所研究或所得到的‘真’,我们可以大致将其分为三种:观察事实的真、自然规律的真和理论系统的真。”,复旦大学出版社2016年12月第1版,第60页]在这三种“真”之间存在着一种传导机制:通过对观察事实的“真”的归纳能得出自然规律的“真”,通过对自然规律的“真”的抽象能得出理论系统的“真”;反过来,理论系统的“真”可以预测一些自然规律的“真”,通过对自然规律的“真”的演绎能验证某些观察事实的“真”。逻辑学是研究推理及其有效性的学科,抽象出的有效的逻辑规律或思维形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可以等同于理论系统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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