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才求才、育才用才,都是开创性的工作,需要不拘一格的胆识。破格提拔是是我们党不拘一格选贤才的具体体现,是党中央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有效举措。
常格不破,大才难得。“破格提拔”的本意是打破论资排辈的传统用人观念,真正做到“不唯资历选人、不拘一格用人”。“破格提拔”政策为许多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开拓干事创业的平台,以人岗相适推动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但是在现实工作中,“破格提拔”也有一些不和谐的音符,例如“火箭提拔”等等字眼经常刺激着大家的眼球、冲击着群众的神经,让人瞠目结舌,甚至在部分人的心中,破格提拔已经成为火箭提拔违规提拔的代名词,如何避免“破格”为“出格”,避免“破格”为“破例”成为摆在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面前的难题,有鉴于此,《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破格提拔做了明确的要求。既规定了破格提拔的资格要求,即“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又规定了破格提拔的情形“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压缩了以往破格提拔政策操作执行过程中的弹性空间,为破格提拔政策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根本遵循。
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二十字、五句话、五个方面,犹如人之五官四肢,缺一不可、偏废不得。“破格提拔”、“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关键就在于“格”。《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将这个“格”明确了出来,也就是好干部的标准,它赋予了干部标准新的时代内涵,不仅为组织选人提供了遵循,也为组织培养人明确了重点,更为干部自身成长指明了方向。各级组织要严格按照“格”的标准选用人才,既要做到选用标准上规范,更要做到选用程序上规范,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不出格”,把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
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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