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关系到国计民生,是社会稳定的基础。长期以来,党和政府都把就业问题放在重要的位置加以考虑,不断采取一系列的就业举措,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就业保持在相对平稳的态势,基本达到充分就业。但在经济增速放缓与区域差距不断扩大的背景下,随着经济的转型、产业结构的调整、科技的不断创新,就业问题也日益严重,经济增长带动就业的能力明显的下降。在追求经济增长和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要把创造就业岗位,破解就业难题作为重要的经济发展目标之一。
破解就业难题,一是积极化解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的结构性矛盾,推行企业招工与职业教育招生相结合。坚持招生和招工相结合,引导各类高职院校积极转变办学方式,面向市场加强与企业合作。从学生入学开始,就力争与企业签订用工需求,通过工学交替、订单培养等多种形式,实现招生和招工相结合、毕业和就业相结合、培养和使用相结合,以更高的就业率吸引学生入学,并制定企业用工需求职业(工种)目录,指导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组织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和岗前培训。
二是推行创业与再学习再提升相结合,提高创业带动就业的能力。要积极指导和引导广大高校毕业生正确看待当前的就业形势,树立“先就业、再择业、后创业”的理念,主动到基层和中小企业等需要人才的地方去;落实创业金融、信贷、税收等政策,设立创业发展资金,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融资信贷、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依托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加强科技创业园、留学生人员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生创业园孵化园等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扶持和孵化一批科技含量高、吸纳就业强的中小微创业型企业;扶持中小企业开展技术改造、自主创新和设备更新,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向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基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聚集,与大企业、大集团发展专业化协作关系,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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