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双11购物狂欢节”已落下帷幕,网购爱好者们下单的“双11”包裹已陆续到货,想必很多人又收到了“好评返现”的邀约。“亲,给个好评,为您3元返现哦!”“亲,请点亮五颗星星噢,好评打5分截图给客服返现5元!”...曾几何时,这类“好评返现”的小卡片已成为司空见惯的东西。而我想说拿“返现”当筹码的“好评”还是好评吗?
“好评”顾名思义应是消费者收到网购产品后根据产品自身情况和使用体验做出的一种如实客观的正向反馈。这种正向反馈一方面提高了商家信誉度,帮助用心卖商品的商家提升商品销售量;另一方面让广大网购爱好者在网购时有了理智的决策依据,避免盲目“踩坑”。真正从心而客观合法的“好评”是值得大力推崇与传播的,也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好评返现”是什么呢?网络经营者为获取良好评价,以返回少量现金或给予购物优惠等方式,诱导消费者对其商品作出“好评”的行为,表面上看,“好评返现”是经营者回馈客户、促进消费的一种营销策略,实质上是以蝇头小利诱导消费者做出违心的评价,欺骗误导其他消费者。这不仅侵害了其他消费者的知情权,更是腐蚀了整个网购市场的消费评价体系。同时涉嫌不正当竞争,阻碍网购市场朝着健康、公正、良性的方向发展。
“好评”从心更应合法。“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杜绝“好评返现”大行其道,需要多方发力、综合施策。监管部门应积极构建系统化的争议解决机制和违法惩戒机制,打击虚假评价的行为时理性下药,不妨尝试“以彼之道,还彼之身”之策,在处罚商家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收取的罚款用于奖励举报有功的消费者,当奖励远高于好评返现的额度,“好评返现”必将黯然失色;电商平台要落实主体责任,引导商家遵规守法、诚实守信,督促问题商家立行立改,确保网购评价客观真实;商家应树立正确的市场竞争意识,苦练内功、深耕市场,用优质的产品和贴心的服务,让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感受到足够的温度与真诚,从而赢得客户芳心。商家把客户放在心里,客户也必定给予商家从心且合法的“好评”;消费者应增强诚信观念、法治意识,不要再给“好评返现”缴纳“智商税”了,你以为的“一分也是爱”,最后可能“大家都是受害者”,更不要再为一点蝇头小利而贱卖自己珍贵的评价权。
“诚在于心,信在于行,诚信在于心行合一。”“好评”从心不是随心所欲,是在诚信守法的基础上做到心行合一。这样才能不让“好评”失真,不失真的“好评”才合情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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