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从未中断,塑造了我们伟大的民族。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不仅属于我们这一代人,也属于子孙万代。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不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健全文物资源管理机制,摸清文物资源家底,严守文物安全红线。通过开展文物普查、专项资源调查,摸清文物的数量、分布、级别、保存现状、权属单位与管理使用单位等,完善文物目录,并实行动态更新。统筹做好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本体保护和周边保护、单点保护和集群保护,消除重大险情,有效遏制文物病害,做好文物周边环境控制,维护文物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延续性。
坚持挖掘价值、有效利用。文化遗产是我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璀璨瑰宝,是我们积累千年的宝贵历史财富。在新形势下,要统筹规划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在此基础上充分挖掘其蕴含的历史价值和教育意义,确保文化遗产资源得到合理利用。诸如古代的皇家园林、万里城墙,近代的遗迹旧址、文物典籍,要充分发挥其在当代经济社会的价值,使之与马克思主义相衔接,不断发挥中华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
坚持守正创新、薪火相传。今天,文化遗产事业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民族复兴伟业,成为文化自信自强的动力源泉,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撑力量。在火热的实践过程中,文化遗产成为我国当代特色化城市、城镇、乡村、区域建设的重要依托。它让许多城市、城镇、乡村找到灵魂,找到根脉,找到魅力,找到影响人、吸引人的理由。作为旅游业、服务业的重要推手和文旅融合的核心资源,各地重要的文化遗产及文博场馆几乎都能成为文化旅游的热点。这样的态势既有利于文化遗产的保护,也传播了优秀传统文化和知识,丰富着人们的生活,充分发挥了文化遗产对那些拥有和保护遗产的社区民众“回报”的作用,为社会创造了经济的繁荣和持续,让付出劳动的人们得到了感恩和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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